www.yabo.com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陈高才和华东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对2024年度市场情况的预计,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1,393,34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03,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811,376.8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22,177,92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33,571,277股(上述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发放津贴。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后按年度发放。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东亚银行、东莞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其中议案2.00、9.00由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1)议案6.00、11.00、12.00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出席代表法人股东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传线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张锡元、职工代表监事刘文书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张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对2024年度市场情况的预计,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本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环境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卫生管理是指为有效治理城乡生活废弃物,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进行的有关生活废弃物的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和社会管理等活动的总称。近年来,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业范围和内涵逐渐延伸,已涵盖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固废处理、厕所改造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所有的环境综合服务,开始向全域性系统环境治理模式转变。
我国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体系的建设,把环境卫生事业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行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范围和内涵不断延伸,已成为国家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公共服务行业。
近年来国家发布多项与环保行业相关政策,中央、国务院2022年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就近就利用处理;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和生态环境部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环保装备制造业未来几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5年,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2023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要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安全底线,健全保障体系,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以上政策的发布为环保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对公司环卫投资运营服务及新能源环卫车辆与设备等业务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系城乡所必需的基础服务,同时直接关系到众多环卫工人的就业问题。政府付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具有刚性支出的属性。因此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行业受宏观经济调控因素的影响较小,业务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随着国家对环境卫生事业的日益重视,全国各地城乡环卫市场化率将持续提升,未来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行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随着环卫管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原有大型环保企业集团、专业化环卫企业、地方性小型环卫企业并存的环卫企业竞争格局逐渐被打破,环卫一体化趋势对小型地方性环卫企业产生了较大冲击。政府环卫项目招标时对运营商历史业绩、资金实力往往要求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环卫管理行业门槛。因此,具备丰富行业经验和较强产业协同能力的环卫企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环卫行业劳动力老龄化、人工成本攀升、招工难等问题日益凸显,以环卫一体化为趋势的综合服务项目对环卫企业运营管控、技术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提高环卫信息管理水平及环卫智慧化已成为未来环卫行业发展趋势。
“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提供扎实的长逻辑支撑,2020年,我国确立“双碳”目标,在该目标驱动下,新能源汽车在我国蓬勃发展。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5年,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在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交通运输行业的减排至关重要,公共领域用车将率先实现新能源替代,新能源环卫车采购需求将加速释放,对新能源环卫车辆与设备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系主要从事环境卫生领域的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及装备制造业务的环卫综合服务运营商,深耕环卫领域近二十年,致力于提升城乡区域人居环境,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2016年2月中标了全椒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是全国范围内首批以PPP模式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业务的企业之一。公司连续七年被E20环境平台评为“环卫十大影响力企业”。2023年度,公司先后荣获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及“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全资子公司劲威科技成功入选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这一系列荣誉标志着劲旅环境在核心技术研发和保护方面的显著成就,更反映了劲旅环境在绿色制造、工业设计以及大数据领域的杰出表现和行业引领地位。
作为一家拥有20年积淀的环卫装备智能制造品牌,公司聚焦智慧环卫,为客户在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等细分行业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推动行业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一芯双核智向未来”的发展战略,以劲威科技为主体,打造劲旅环境智慧化科技化核心,通过科技赋能装备业务与运营业务,形成“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装备制造”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围绕智慧环卫发展大趋势,构建从技术、产品、质量、成本和服务的全方位竞争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环境卫生领域的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及装备智能制造业务。公司以建设“生态中国、美丽城乡”为使命,始终坚持专业化经营发展战略,致力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供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厕所改造管护等环境综合治理解决方案。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主要通过特许经营权模式或传统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厕所管护等服务,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作为专业的环卫装备智能制造商,公司装备制造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环卫车辆、垃圾压缩设备、深埋式垃圾桶、厕所类产品等。
公司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包括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厕所管护等,搭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1+N”管理模式,实现精细化、集成化、信息化管控,具体如下:
清扫保洁服务主要针对城区、乡镇、村庄的道路、广场、水域及其他公共区域,以机械或人工方式提供清扫、保洁服务。
公司结合项目特征及政府原有规划情况,按照“适度集中、区域共享、按线路收转运”方式,坚持“定时收集、定点存放、及时转运”的原则,因地制宜的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转运。
公司结合目前公厕全天候开放的实际情况,采用智慧公厕综合管理系统,确立了全天保洁、设施检查养护、维修更换和定损核实等管护模式,形成一整套管理制度体系;实行定人定岗定时的保洁和管护。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环卫车辆、垃圾压缩设备、深埋式垃圾桶、厕所类产品、农村污水处理设备等。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先后开发出各类小、中、大型生活垃圾压缩设备100余种,各类环卫车辆50余款,其中环卫车辆包含搬运类与作业类两种,搬运类车辆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运输,作业类车辆主要用于对道路的冲洗与清扫,由机械代替人工,提升作业质量的同时降低作业成本;垃圾压缩设备的主要功能是对生活垃圾进行压缩打包,减少体积,提高单车运输量,降低物流成本。
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5年,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在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交通运输行业的减排至关重要,公共领域用车将率先实现新能源替代,新能源环卫车采购需求将加速释放,对公司新能源环卫车辆与设备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布局了新能源技术研发,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技术功底,在三电系统及上装系统电动化技术及研发应用上取得了突破。通过对行业市场进行研究分析,在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等产业变革趋势下,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研发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开发了各类型新能源环卫车辆与设备:18吨级纯电动洗扫车、18吨级纯电动清洗车、纯电动扫路机、纯电动人行道洗扫机等,为实现环卫服务的少人化创造了设备基础,同时进行了环卫设备线控技术的研发与探索,为环卫运营设备的进一步升级换代做好技术储备。
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环卫云平台使环卫服务实现了由“机械化”向“智慧化”的升级,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基于环卫作业规范及作业要求,通过配备相关智能物联设备,实现环卫作业对象、作业资源、作业过程、作业结果、运营成本等全要素的数据化展示与分析,推动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可视化、智慧化,提高环卫管理水平和效益,从而实现对环卫作业的数字化管理模式创新,达到环卫工作效率提升、项目运营成本降低、环卫服务质量提升的目的。该平台荣获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公司入选工信部《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名单。
在2023年9月举办的“2023世界制造业大会”上,公司受邀在会上作了题为“环卫行业数智化转型劲旅智慧环卫探索与实践”的经验分享,并正式推出了子公司劲威科技研发的新一代产品“智慧环卫云平台V3.0”。“智慧环卫云平台V3.0”采用了全新的微服务架构,从根本上提升了平台的灵活性及劲旅环境在环卫行业深耕多年和可扩展性;增加了物联网IOT层,实现对远程设备的实时监控和管理。通过总结管理经验,研发出更多贴合实际业务场景的降本增效方案。同时,基于新一代V3.0平台,公司同步开发出了新能源车辆智慧管理终端,大数据指挥中心和移动端APP,有效实现了多端互联,建立了完整生态,为用户提供了更加流畅便捷的使用体验。
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获取合理利润,其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通过投资运营管理服务收取运营服务收益;通过装备制造业务的销售获取价值增值收益。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准入和采购业务流程进行了制度规范,并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采购的物资或服务主要包括装备制造类和运营项目类,具体模式主要包括询价、比价和招标模式。此外,部分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业务合同中约定由公司采购政府方存量环卫设施设备。
报告期内,特许经营权业务和传统城乡环卫业务从事的服务内容相似,配置的各类环卫设备设施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垃圾桶、电动保洁车、深埋式垃圾桶、不同功能及吨位的环卫车辆等。上述各类环卫设备设施主要由公司采用集中对外采购、定制化采购和自主生产的方式进行,向各项目公司进行销售。
询价与比价模式采购的物资主要是原料、零部件等,该类物资供应渠道稳定,主要采取询价、比价模式。公司按照生产计划制定采购需求计划,组织供应商进行报价,并根据比价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按照订单下单并跟踪到货。
招标模式采取由公司采购中心统一管理的招标采购模式。按照运营项目进度要求,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发布招标通知,组织供应商进行投标报价,并根据投标结果,签订合同、下发订单、跟踪到货及监督管理。
公司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客户一般为政府部门。按服务模式可分为特许经营权模式及传统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公司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在当地成立分子公司,配备环卫设备,组建运营团队,提供包括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转运、厕所管护在内的环卫运营管理服务。
公司装备制造业务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方式,产品主要用于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和单独对外销售。一方面,公司针对不同服务区域的特点,可在标准化产品的基础上进行调整配置,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生产线的及时调度、科学管理,可实现不同配置产品生产作业的快速、准确切换,可根据实际需求实现“柔性化生产”。
公司深埋式垃圾桶、三/四格式粪污预处理器及净化槽等产品及部分环卫装备零部件采用定制化采购方式,即由公司自主设计,并提供技术图纸,第三方生产后,由公司进行定制化采购。此外,针对工期较紧的厕所类产品、农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等产品,公司将其附加值较低的下料、焊接、框架装配、安装等工序交由外协供应商,与其签署加工合同并在公司厂区内完成上述工序。
公司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业务的客户通常为各级政府环卫管理部门或其下属单位,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获取业务合同。通过前期接洽获得项目信息后,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调研,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环境、项目服务价格等因素对拟承接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分析,如确认参与项目承揽后,公司按客户要求提交投标、报价等相关文件。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后,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的客户分为政府类客户及非政府类客户两大类。其中,政府类客户主要包括地方环保局、环卫主管部门、城管局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地方政府下属企业等。非政府类客户主要包括城乡环卫运营商及其他环保企业。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参与装备制造客户的各种招标和询价活动,主要以自制产品及定制化采购产品为主,亦存在通过少量外购产品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形。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特许经营权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